案例摘要
2010年年初,被告鎮江××電器有限公司向原告昆山××精密電子工業有限公司訂購模具、彈片等。截至2011年12月27日,被告欠付原告貨款627702.16元。雖經原告多次催繳,被告僅于2012年8月償還貨款10萬元,尚欠527702.16元至今未付。
但是,雖經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仍以諸多借口推諉。被告的行為嚴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權益。原告根據有關法律規定提起起訴,并對被告價值600000元的財產進行了財產保全。
訴訟請求
孔敏律師作為原告代理人,向揚中市人民法院提出如下訴訟請求:
1、判令被告償還原告527702.16元;
2、判令被告賠償原告損失(自起訴時至判決之日止,以527702.16元為基數,按照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3、由被告承擔訴訟費用。
法院判決
揚中市人民法院組織原被告雙方進行了調解,達成(2013)揚開商初字第**號民事調解書。被告應于2013年1月底前償還原告30萬元,余款227702.16元及訴訟費2769元在2013年3月底前全部還清。
強制執行
被告未依調解文書履行義務?酌袈蓭熂皶r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
1、強制被申請人依照(2013)揚開商初字第**號民事調解書,向申請人支付本金30萬元;
2、強制被申請人向申請人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以30萬為基數,自2013年2月1日起至實際給付之日止,按同期貸款利率2倍計算);
3、由被申請人承擔強制執行費用。
揚中市人民法院對被告的財產進行了強制執行。
律師點評
在昆山××精密電子工業有限公司與鎮江××電器有限公司購銷合同糾紛案中,孔敏律師代理原告對被告價值600000元的財產進行了財產保全。并在被告未履行法院調解書的情況下,及時申請強制執行,替當事人快速高效地收回欠款。
孔敏律師系中共黨員,現為上海市錦天城(南京)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資深律師,中華律師協會、南京市律師協會會員,律師執業證號:1001071211396?酌袈蓭熮k案經驗豐富,擅長代理經濟合同糾紛、建筑工程和房地產糾紛、債權債務糾紛等案件,提供公司改制、公司并購等非訴法律服務,提供南京及周邊地區的法律調查和律師異地協作?酌袈蓭焾虡I多年來受到當事人及顧問單位的一致好評。 孔敏律師詳細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