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的全國首例戶籍就業歧視案最近有了新進展。在被歧視安徽女孩江亞萍歷經一年有余的馬拉松維權戰后,近日,在南京市鼓樓區法院的調解下,江亞萍與被告南京市鼓樓人力資源服務中心達成調解協議,由被告于七日內一次性支付原告11000元。
江亞萍來自安徽宣城,就讀于安徽師范大學法學專業。2013年4月8日,江亞萍在網站上看到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稱“人社局”)下屬的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電話咨詢中心在招錄10名“12333”電話咨詢員。打算在南京發展的她準備報考,卻發現只有南京戶籍的人才能報考。
南京市人社局相關部門的負責人解釋稱,電話咨詢員的基本工資2000元(包括繳納五險一金),績效獎勵部分也有限,如果他們自己在外租房,這點工資是很難應付生活的,因此,幾乎都是招聘本市戶籍的員工。法律專業畢業的江亞萍意識到自己遭遇“就業歧視”。投訴到江蘇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但石沉大海,沒有任何消息。
從此,江亞萍開始了漫長的馬拉松維權之戰,但她沒想到的是這一戰竟耗時一年有余。
2013年5月6日,江亞萍在向江蘇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投訴未果的情況下,將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告上法庭。南京市玄武區法院一審裁定不予受理。
江亞萍上訴到南京中院,南京中院裁定認為,本案所涉及糾紛系上訴人江亞萍欲報名應聘電話咨詢員過程中與被上訴人產生的糾紛,屬于勞動爭議糾紛,上訴人應依法先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維持了一審法院不予受理裁定。
隨后,江亞萍向南京市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南京市勞動仲裁委員會認為,提交勞動仲裁應當提交能夠證明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因當事人未能提交相關證據,故認定申請勞動仲裁的材料不全,不符合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的條件。
勞動仲裁后,江亞萍再次向法院提起訴訟。由于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地址變動,案件終于在南京市建鄴區法院立案受理。
11月13日,江亞萍訴南京市人社局在南京建鄴區法院一審敗訴。法院認為,根據南京鼓樓人力資源服務中心與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電話咨詢中心簽訂的人員派遣協議書,南京鼓樓人力資源服務中心是受南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電話咨詢中心的委托而招聘員工,而不是受被告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委托招聘員工,被告不是適格的訴訟主體,駁回了江亞萍的起訴。
11月20日,江亞萍委托許英律師另案起訴,將被告變更為南京鼓樓人力資源服務中心向南京市鼓樓區法院再次提起訴訟。要求判令被告南京鼓樓區人力資源服務中心書面賠禮道歉、賠償經濟損失24元及精神損害撫慰金50000元。
從一審、二審、勞動仲裁、再一審、二審,雖然過程很曲折,但江亞萍從未放棄過,她認為作為法學專業的畢業生,能作為原告去維權,去親自體會各種法律程序,這個馬拉松式的訴訟維權經歷很值得。
近日,在南京市鼓樓區法院的調解下,江亞萍與被告南京市鼓樓人力資源服務中心達成調解協議,“由被告于七日內一次性支付原告11000元,本起人格權糾紛一次性解決,雙方無其他爭議”,該案就此了結。
“在這個案子中重要的不是賠償金,而是鼓樓人力資源服務中心認識并承認自己的錯誤!苯瓉喥祭^續說道:“由于種種原因他們拒絕書面的賠禮道歉,這點讓我有所遺憾外,我對本案的結果還是比較滿意。
江亞萍的代理律師許英律師認為,“該案以一般人格權糾紛作為案由立案并以調解的方式獲勝,意味著以后求職過程中的戶籍限制就業歧視有了立案依據,這將改變當事人訴訟無門的狀態;同時本案又以當事人獲得滿意賠償調解結案,無疑本案是一個成功的維權案例,對以后的戶籍就業歧視案有著極高的參考價值,從某種意義上說,本案具有里程碑的意義!
孔敏律師系中共黨員,現為上海市錦天城(南京)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資深律師,中華律師協會、南京市律師協會會員,律師執業證號:1001071211396?酌袈蓭熮k案經驗豐富,擅長代理經濟合同糾紛、建筑工程和房地產糾紛、債權債務糾紛等案件,提供公司改制、公司并購等非訴法律服務,提供南京及周邊地區的法律調查和律師異地協作?酌袈蓭焾虡I多年來受到當事人及顧問單位的一致好評。 孔敏律師詳細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