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聽取了南京市政府關于居民小區物業管理工作情況的報告。據悉,南京市已采取措施,簡化住宅專項維修基金使用程序。動用維修基金,業主可按樓幢、按單元表決。
據南京房產律師介紹,維修基金又稱“公共維修基金”“專項維修基金”,是指住宅物業的業主為了本物業區域內公共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事項而繳納一定標準的錢款至專項帳戶,并授權業主委員會統一管理和使用的基金。維修基金由該物業內的業主共同籌集,業主按照繳納比例享有維修基金的所有權,但使用權歸全體業主所有,單個業主不得向銀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維修基金部分。維修基金的收取比例按照購房者從開發商處購買房屋、辦理產權過戶時按照總房價2%~3%的比例繳納至物業所在區房地產主管部門指定的商業銀行。維修基金的具體收取標準由各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當地實際確定。
據統計,全國繳存的公共維修基金已經超過1萬億元,但使用率卻不足1%。目前,南京市主城區住宅專項維修基金歸集66.6億元,已累計批準使用2.8億元,僅占總量4%。由于使用維修基金“需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2/3以上的相關業主且占總人數2/3以上的相關業主同意”,這是物權法規定的“硬杠杠”,也是普遍認為維修基金使用難之所在。另外,為防止維修基金被虛報冒領、挪作他用,監管部門設定的審批環節也比較嚴格。
南京市住建委主任周金良說:“為了簡化維修基金使用程序,南京市創新推出了三大舉措,包括:縮小表決范圍,根據維修項目確定業主表決范圍,推行按樓幢、單元等為單位表決,增強了資金使用的操作性;推出應急綠色通道,對涉及房屋安全的維修,只需業主一次性共同約定,相關主管部門認可,即可劃撥維修基金;開發了“業主公共表決平臺”,實現了業主網上投票、網上決策,增強了業主表決的真實性和便捷性。還根據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整改要求,將維修基金使用審批權力下放各區!
此前,南京市住建委已發布《關于加強專項維修資金使用監管工作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的通知,并向市民征集修改意見。征集的意見主要關于維修資金使用申請主體、維修資金使用程序、維修資金使用監管要求這三個方面。
孔敏律師系中共黨員,現為上海市錦天城(南京)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資深律師,中華律師協會、南京市律師協會會員,律師執業證號:1001071211396?酌袈蓭熮k案經驗豐富,擅長代理經濟合同糾紛、建筑工程和房地產糾紛、債權債務糾紛等案件,提供公司改制、公司并購等非訴法律服務,提供南京及周邊地區的法律調查和律師異地協作?酌袈蓭焾虡I多年來受到當事人及顧問單位的一致好評。 孔敏律師詳細介紹